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服務學習一
Student Service Education (Ⅰ) 
開課學期
103-1 
授課對象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黃詩淳 
課號
LAW1000 
課程識別碼
A01 00110 
班次
02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三@(~) 
上課地點
 
備註
第一次服務時間9/17。詳細修課規定請參閱本系網頁課程資訊。相關事宜以Email通知。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20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31svA01_1_02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103-1 服務學習(一)課程公告

1、課程內容及說明:

(1)服務學習(一)以維護法律學院及其周邊公共空間環境整潔、美觀為原則,每次20分鐘。依選課班次分為週一、週三、週五的中午12:40至13:00,加退選結束後不得隨意變更服務時段。(本學期第一次服務時間依班次為9/15、9/17、9/19,12:40霖澤館內一樓大廳警衛室書架前集合)

(2)本學期期末考週前服務總次數須做滿15次。未滿15次但已滿10次以上(含)者,取得補做資格,可於期末考試當週(1/12至1/16)至霖澤館6樓系辦櫃台向王鍾菁助教登記隔週補做。補做內容為拔草。

(3)特殊項目:至法律圖書館服務(圖書整理、環境清潔等其他交辦事項)20分鐘計為1次,一時段須服務40分鐘(即2次),且須依法圖規定時段排班(上午班為10:30開始,下午班為15:30開始,不得更改)。一時段以一人為限,每人每週次數不限,僅於當月份可登記次月份之法圖服務。10月份之法圖服務請於9/22(一)上午9點至9/26(五)下午5點,至霖澤館6樓系辦櫃台填寫報名表。

(4)抵免辦法:協助系學會活動1小時可抵免服務次數1次,抵免次數以系學會提供給系辦公室之名單為準,抵免範圍限3學期內(即103-1本學期、102-2、102-1),有時數疑義請向原活動負責人反映並請該負責人向助教提出時數更正。
103-1之時數須至學期末系學會會長將資料回報給系辦後才會公布於CEIBA。

(5)抵免時間:申請抵免時間為12/29(一)至1/2(五),學期內會於CEIBA公布欄中公布3學期內之各項活動時數記錄檔案,並請有意申請時數抵免之同學依自身曾參與之活動,自行查詢可抵免之時數,並寄信給課程助教(非王助教)載明可抵免之活動項目與時數以申請抵免,助教確認完畢將會公告時數統計表予同學確認抵免時數。


2、評量方式:

(1)於規定期限內服務總次數達15次者,通過;未做滿15次者,不通過。
點名截止時間為12:40,助教會站在霖澤館一樓大廳警衛室書架前面,服務前一定要當面向助教簽到,先服務後欲補簽者不予承認。除服務開始前點名外,於服務結束前將不定時點名,其中一次未到視同該次未出席,遲到早退者請斟酌。

(2)若有明確指稱特定學生表現不佳或有其他情事(如經常性遲到早退、態度不佳、虛報時數、共用掃具、原地打轉、聊天等),則該次服務不予計入總次數。

(3)若本學期未通過服務一,則打掃次數將罹於時效而無法再次援用。


3、注意事項:

(1)課程資訊統一公告於CEIBA網頁,並寄送相關通知至修課同學的學校E-mail,信件一律由課程系統統一寄出,請自行注意以免權益受損。

(2)學期內會以 E-mail 公告服務次數及抵免時數,請自行核對次數是否正確,若有誤寫誤算或闕漏等情形請主動向課程助教反映。

(3)其他未盡事項,將於服務時說明或另行公告通知,同學若有其他問題亦可寄信或於服務時詢問。


4、聯絡方式:
(1)服務次數問題請詢問課程助教-郭祐良助理
E-mail:r02a21098@ntu.edu.tw

(2)其他課程問題請洽系辦-王鍾菁助教
E-mail:mirabellewang@ntu.edu.tw TEL:33668907

 

課程目標
就打掃。 
課程要求
把地掃乾淨。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待補 
參考書目
課程大綱。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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